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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需要哪些人员?
建造师、工程师、助理工程师、预算员、造价工程师、资料员、施工员、测量员、特殊工作人员(焊工、电工、高空作业等)
电力是指风力电站、太阳能电站、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;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。
机电安装是指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和公共、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、下、左、右改变部位,其弯曲半径应
符合下列规定:
1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为电缆外径的 10倍;
2 聚氯乙烯铠装电缆为电缆外径的 20倍。
3.1.2 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。
3.1.3 电缆敷设时,应从盘的上端引出,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。电缆外观
应无损伤,绝缘良好,不得有铠装压扁、电缆绞拧、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。电缆在敷设前
应用500V 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,阻值不得小于 10MΩ。
3.1.4 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 0.5m。
3.1.5 三相四线制应采用四芯等截面电力电缆,不应采用三芯电缆,另用电缆金属护套作
中性线。三相五线制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。PE 线芯截面可小一等级,但不应小于 16mm
2
。
3.1.6 电缆在直线段,每隔50~100m、转弯处、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固定明显的标
志。
3.1.7 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绿地、车行道下不应小于 0.7m;
2 人行道下不应小于 0.5m;
3 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敷设。
3.1.8 机械敷设电缆时,电力电缆大允许牵引强度:铜芯电缆不宜大于70N/mm